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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相关索赔资料及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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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疫情初现与病毒发现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监测发现多起不明原因的肺炎,患者多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或家族聚集现象。
2019年12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第1例不明肺炎患者。
2019年12月27日:武汉市卫健委研判可能为新型冠状病毒。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9日:迅即应对突发疫情阶段。武汉市卫生健康委首次通报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中国第一时间报告疫情,迅速采取行动,开展病因学和流行病学调查,阻断疫情蔓延。
2019年12月29日:武汉金银潭医院接收4名确认感染者。
2019年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第一批专家组到武汉,高福任组长。
2020年1月7日:中国疾控中心成功分离新型冠状病毒毒株。
2020年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评估组初步确认新冠病毒为疫情病原。
2020年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评估组对外发布武汉市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原信息,病原体初步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
2020年1月10日,中国疾控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初步研发出检测试剂盒。
2020年1月11日起,中国每日向世界卫生组织等通报疫情信息。
2020年1月12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在情况通报中首次将“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同时世界卫生组织将武汉肺炎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SARS-CoV-2,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2020年2月11日命名)

二、疫情确认与全面防控
2020年1月20日:钟南山院士接受央视新闻采访,肯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国家卫健委随即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
2020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对湖北省、武汉市人员流动和对外通道实行严格封闭的交通管控。
2020年1月23日:武汉宣布“封城”,火神山医院开工建设,全国进入全面防控阶段。
2020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来到武汉,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慰问患者和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
截至2020年1月29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省份均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这些省份是: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四川、山东、云南、贵州、福建、河北、广西、江苏、海南、新疆、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山西、陕西、青海、吉林、 宁夏、内蒙古、西藏。
2020年月21日起,各地因地制宜,陆续调低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逐步取消通行限制。至2月24日,除湖北省、北京市外,其他省份主干公路卡点全部打通,运输秩序逐步恢复。
2月21日14时起,甘肃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2日9时起,辽宁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3日24时起,贵州省将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2月23日24时起,山西省将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2月23日24时起,云南省将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2月24日9时起,广东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2月24日24时起,江苏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省级为二级响应。
2月25日12时起,安徽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2月25日24时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2月25日24时起,内蒙古自治区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级三级响应。
2月25日24时起,四川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2月26日12时起,青海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2月26日17时起,海南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2月26日24时起,福建省将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由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二级响应,将低风险区由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三级响应。
2月27日24时起,陕西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8日18时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
3月2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一级调整为二级。
3月4日下午,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调为二级。
3月6日24时起,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Ⅱ级,部分地区按Ⅲ级响应管理。
3月7日24时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与此同时,新疆兵团将二级响应同步调整为三级响应。
3月7日24时起,山东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3月9日24时起,山西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3月10日24时起,重庆市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
3月20日14时起,吉林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3月20日18时起,江西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3月24日24时起,重庆市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3月24日24时起,四川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3月31日,湖南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4月29日24时起,天津市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4月29日24时起,北京市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4月30日起,河北省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5月1日24时起,湖北省将一级应急效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5月5日24时起,山东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5月8日24时起,广东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5月8日24时起,上海市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6月5日24时起,北京市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6月5日24时起,河北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6月5日24时起,天津市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6月12日24时起,湖北省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6月16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
7月20日零时,北京市将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2020年4月8日起,武汉市解除持续76天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对外交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0年4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对确诊和死亡病例数进行订正。截至4月16日24时,确诊病例核增325例,累计确诊病例数订正为50333例;确诊病例的死亡病例核增1290例,累计确诊病例的死亡数订正为3869例。
2020年4月26日,武汉市所有新冠肺炎住院病例清零。

上海疫情时间轴
2022年3月20日,上海迪士尼宣布,自3月21号起暂时关闭,当天,上海新增本土“24+734”。
2022年3月24日,上海新增本土“29+1580”,单日感染人数超1000例。
2022年3月25日,上海新增本土“38+2231”,单日感染人数超2000例。
2022年3月27日,上海新增本土“50+3450”,单日感染人数超3000例。
2022年3月27日起,浙江、江苏、武汉等地的3.7万余名医护力量支援上海。全国支援的阵容、规模已经超过当年的武汉。
2022年3月28日,上海新增本土“96+4381”,单日感染人数超4000例。
2022年3月29日,上海新增本土“326+5656”,单日感染人数超5000例。
2022年3月30日,上海宣布“全域静态管理、全员核酸筛查”。
2022年3月31日,上海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
2022年4月1日,上海新增本土“260+6051”,单日感染人数超6000例。
2022年4月2日,上海新增本土“438+7788”,单日感染人数超8000例。
2022年4月3日,上海新增本土“425+8581”,单日感染人数超9000例。
2022年4月4日,上海新增本土“268+13086”,单日感染人数超10000例。
2022年4月5日,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医疗队“整建”的方舱医院启用,采用“亲子模式”,家长可以陪伴孩子住院隔离。
2022年4月6日,上海新增本土“322+19660”,单日感染人数超20000例。
2022年4月9日,上海规模最大的方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方舱医院正式启用。
2022年4月13日,上海新增本土“2573+25146”,单日感染人数达27719人(本轮疫情感染峰值)。
2022年4月2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将从4月22日起开展社会面清零攻坚九大行动,力争早日全市实现社会面清零。
2022年4月22日起,上海疫情感染人数呈持续下降趋势。
2022年4月27日,上海宣布,将对社会面基本清零的区实施有限开放。
2022年4月29日,上海新增本土“1249+8932”,其中985例确诊病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归,264例确诊病例和893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也意味着,上海市首日实现社会面清零。
2022年4月30日,由瑞金医院保障的上海市嘉荷新苑方舱正式关舱。这是上海首个投入使用,也是第一个关舱的市级方舱医院。
2022年4月30日,上海快递业开始推进复工复产。
2022年5月1日,上海新长征福利院转运“死亡”老人时发现其并未死亡,老人随后被转运至医院救治,生命体征趋稳。事后,涉事医生被立案,包括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局长张建东等5人被问责。
2022年5月7日,上海宣布,秋季高考统考延期至7月7日-9日举行。
2022年5月10日,上海市疾控中心回应“一人阳性,整栋转移”。
2022年5月11日,上海一小区一天测出13个假阳性,上海中科润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准确性遭质疑。
2022年5月15日,上海宣布,从5月16日起,分阶段推进复商复市。
2022年5月17日,上海全市16个区首次实现社会面清零。
2022年5月19日,上海宣布,5月22日起逐步恢复跨区公共交通。
2022年5月23日,上海市商务委介绍,6月1日之后,上海购物中心、百货商场、专业专卖店等全面恢复线下营业。
2022年5月26日,上海宣布,高三高二学生从6月6日,初三学生从6月13日起返校复学,不做强制要求。
2022年5月30日,上海宣布,6月1日零时起,上海有序恢复住宅小区出入、公共交通运营和机动车通行。
2022年5月31日,上海宣布,6月1日起,全市将进入第三阶段,即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
自2022年3月28日,上海宣布以黄浦江为界分区分批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以来,整整65天后,上海终于全面解封。
上海本轮本土疫情的新冠病毒,绝大部分为奥密克戎BA.2型和BA.2.2型,疫情始于2月底,截至4月24日,累计数已超过50万。(记者统计截至5月30日24时,累计感染人数已超60万,累计死亡病例588人)
2022年9月28日:上海市自该日起实现疫情风险区“清零”,全市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疫情全球扩散与国际应对
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2020年1月31日: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报告确诊病例,疫情进入全球扩散阶段。
2020年3月11日傍晚,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宣布,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已经构成一次全球性“大流行(Pandemic)”。
2020年2月至3月: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多个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2021年3月30日,中国—世卫组织新冠病毒溯源联合研究报告在日内瓦发布。报告显示,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不是新冠病毒最初来源地。
2023年4月10日,美国白宫表示,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法案,以结束针对新冠的“国家紧急状态”。

随后几个月: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确诊病例,中国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并向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和支持。
四、疫情防控成效与疫苗研发
2020年1月24日,中国疾控中心成功分离出中国首株新型冠状病毒毒种,为疫苗研发奠定了基础。
2020年2月至5月:中国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初步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
疫苗研发:中国科研团队加速疫苗研发,多个疫苗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并最终成功研发出多款新冠疫苗并投入大规模接种。
2020年12月31日,国药控股研发的中国首个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
2021年2月5日,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克尔来福”也获批附条件上市,成为第二个国产新冠疫苗。
2021年5月7日,国药集团的新冠疫苗,获得世卫组织紧急使用认证。
2021年6月1日,科兴新冠疫苗,获得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授权。
2021年5月5日,拜登政府发表一项决定,表示美国将放弃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识产权专利。
2021年12月22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首款可紧急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口服药物Paxlovid。
截至2022年8月9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34.27亿剂次。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覆盖人数近2.39亿人,完成全程接种超2.26亿人
截至2023年2月2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9041.9万剂次,接种总人数131026.7万人,完成全程接种127666.1万人,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82677.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7863.2万剂次,接种总人数24164.5万人,完成全程接种23017.6万人,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19239.5万人。

五、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后续发展
2020年下半年至今:中国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继续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2022年12月25日起,国家卫健委不再发布每日疫情信息 。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当前时间(2024年07月12日):中国继续坚持“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挑战。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66298例(其中重症病例271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63566例,累计死亡病例5249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35472例,现有疑似病例51例。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12日,全国医疗机构累计发生在院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59938例。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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